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2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民主评议和审核推荐,学校已汇总、审核完毕,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206办公室)。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