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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8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19日信息来源:人事处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教办高〔20181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 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我校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2人。
2
、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一学年。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学期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直接拨付至接受学校),其余培养费用(含学费和住宿费)先由个人支付,待访学结束通过接受学校考核并取得《访问学者结业证书》后,根据学校规定按比例报销。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信息发布,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可以进行查询和下载,具体时间为41日—420日。

2、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必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 2018年度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各单位选择推荐人选后,请务必于46日前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经所在院(部)审核后报人事处师资科(425室),过期不予受理。

4、由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人:樊洁,联系电话:65928116

(作者:师资科 编辑: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