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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4月3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办财〔2015〕20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选拔培养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会计事业,诚实守信,作风朴实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当年当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各类别学员选拔的其他条件,其中:
(1)企业类学员应在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业务骨干。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持有三年有效期内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行政事业类学员应是在我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会业务骨干。
(3)学术类学员应是在河南省内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有5年以上的科研、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拥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以上专著。具备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方面交流的能力,或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科研、教学或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注册会计师类学员应具有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担任主任会计师(或副主任会计师)一年(含一年)以上经历或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高级经理)三年(含三年)以上经历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材料提交
1、河南省选拔程序和相关要求以及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2、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可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下载)一式两份和电子版1份。
3、申请表中所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
4、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于2015年5月4日下午5:00之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5室),学校会将对申报人员资格及业绩条件进行评议,投票表决推荐出我校人选。人事处按要求向省厅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 65928116
联系人:李志荣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