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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5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时间:2015年05月1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5〕17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5〕226号)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我校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1人。
2.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1学年。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学期间所需经费由教育部资助5000元(直接拨付至接受学校),其余培养费用(含学费和住宿费)先由个人支付,待访学结束通过接受学校考核并取得《访问学者结业证书》后,根据学校规定按比例报销。
三、推荐程序
1.各院部接通知后,请立即组织实施。请访问学者申请人详细阅读相关文件(见附件),各接受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其课题目录、收费标准和各种表格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公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查询和下载时间为5月8日-5月15日。“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包含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带“*”)和一般访问学者项目(未带“*”)。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人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访问学者申请者请于5月13日12点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经所在院(部)审核后报人事处师资科(425室)。
4.由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人:樊洁,联系电话:65928116。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