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实训教学安全,提高学生遵守安全规程的意识,强化学生自我管理监督的责任感。中心经研究决定在实训学生中设立实训学生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工种(实训项目)根据每批次实训学生数量和场地面积,必须设置1-2名安全员,安全员在实训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安全员袖章。
二、安全员要从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或其他有责任感的学生中选取。采取自愿报名、教师确认的方式选定。一般情况下同一工种(实训项目)实训期间,安全员不再更换。
三、安全员负责协助实训教师做好安全教育,监督实训学生对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
四、安全员在实训过程中,凡发现违章操作或在不安全状态下操作设备的学生,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操作,并向指导教师汇报。
五、发现意外事故时,安全员应协助指导教师做好维护秩序、及时报警、救治伤员、保护现场等工作。